福建福旺家食用油再次檢出禁用增香劑 曾7次被處罰累計罰款46萬元
2021年01月12日來源:中國網(wǎng)食品
2021年1月8日,重慶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發(fā)布關于2573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(2021年第1號)。
其中,梁平縣祥順副食超市和梁平區(qū)小馮炒貨店銷售的、標稱福建旺家喜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福旺家食用植物調和油(規(guī)格5升/桶、商標:福旺家+圖形、生產日期:2020-04-17和2019-11-06),其中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(guī)定,檢驗結果為460μg/kg、560μg/kg,標準值為不得檢出。
乙基麥芽酚是一種香味增效劑,對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強具有顯著效果,且能延長食品的儲存期?!妒称钒踩珖覙藴?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中規(guī)定植物油脂中不得使用乙基麥芽酚。過量食用乙基麥芽酚會對肝臟有影響,還可能會導致頭痛、惡心、嘔吐等。
福建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發(fā)布2020年第48期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抽檢信息公告顯示,標稱福建旺家喜油脂有限公司2020年4月13日生產的福旺家食用植物調和油(規(guī)格:2.5升/瓶,福旺家及圖形商標),乙基麥芽酚不合格,檢驗結果為546μg/kg,標準值為不得使用。
企查查顯示,福建旺家喜油脂有限公司共有7次行政處罰。2018年因違反未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及如實記錄相關內容、生產經(jīng)營不合格食品被罰款5萬元、違反未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及如實記錄相關內容、生產經(jīng)營不合格食品被罰款2兩萬元。2020年5次因違反生產、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累積被罰款39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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