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辛巴燕窩事件”處罰結果來了:總計罰款290萬 個人賬號封停60天
12月23日,廣州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公布“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”事件處理情況,對辛巴所屬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處90萬元行政罰款,對燕窩提供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處200萬元行政罰款,并責令雙方停止違法行為。另據媒體報道,快手平臺對辛巴個人賬號被封停60天,包括涉事主播“時大漂亮”在內的辛巴系主播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封停處罰。
據廣州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發(fā)布處理情況顯示,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作為涉事直播間的開辦者,受商品品牌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委托,于2020年9月17日、10月25日,安排主播“時大漂亮”通過快手直播平臺推廣商品“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”。在直播帶貨過程中,主播僅憑融昱公司提供的“賣點卡”等內容,加上對商品的個人理解,即對商品進行直播推廣,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、功效好,未提及商品的真實屬性為風味飲料,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(yè)宣傳行為,其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八條第一款的規(guī)定。
經調查,和翊公司直播期間投放的商品購買鏈接,是融昱公司在天貓平臺開設的“茗摯旗艦店”,消費者點擊上述鏈接可直接進入該網店購買涉案商品,收款和發(fā)貨等行為均由融昱公司實施。據此,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認定涉案商品的銷售主體是融昱公司。
融昱公司為和翊公司直播活動提供的“賣點卡”,以及在天貓“茗摯旗艦店”網店發(fā)布的內容,均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(yè)宣傳行為。經涉案商品產地的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抽檢,融昱公司銷售的“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”的13個項目,符合GB 2760-2014、Q/DZXY 0010S-2020、GB 14880-2012要求,但該商品標簽存在瑕疵。
對于處罰決定,辛巴(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)方面表示,將以積極態(tài)度履行責任并做相關整改。在品控和管理上,正在推進幾項管控舉措:成立質量專家委員會;完善審核流程,提高供應商和產品導入門檻;針對供應商提供的產品信息與賣點信息,升級審核機制,以確保產品能夠被真實準確地展現給消費者等。
“直播帶貨”儼然成為當下的熱門之一,但在火爆的背后,仍不乏包括質量問題在內的各種亂象。
11月20日,中國消費者協(xié)會發(fā)布《“雙11”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》。監(jiān)測發(fā)現,今年“雙11”促銷活動期間消費負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帶貨、不合理規(guī)則兩個方面,并點名了知名主播在帶貨期間存在的問題。
對于此次“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”影響,有媒體評論認為,應對所有帶貨主播警示作用,主播理當愛惜羽毛,踐行“影響越大,責任越大”的道理和常識,本著對消費者負責,對自身名譽和形象負責的態(tài)度,盡到把關職責,確保商品質量過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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